条 目 |
内 容 |
事项名称 |
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|
设定依据 |
建设部78号令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四条 |
申请条件 |
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。 |
办理材料 |
1.工程竣工验收报告、竣工验收备案表; 2.施工许可证; 3.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; 4.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; 5.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; 6.勘察、设计单位出具的质量检查报告; 7.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; 8.规划、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; 9.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; 10.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; 11.商品住宅的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; 12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。 |
办理地点 |
商丘市阳光路北段(原开发区一中院内) |
办理时间 |
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2:00;下午14:30-17:00(法宝节假日除外) |
办结时间 |
15天 |
联系电话 |
0370-3158587 |
办理流程 |
受理→审核→上报→办理 |